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
各项规章制度
2005年2月修订
一、梨园镇中心小学校章…………………………………………………
二、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三、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四、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五、少先队工作制度………………………………………………………
六、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七、体育卫生工作制度……………………………………………………
八、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九、各项工作奖励制度……………………………………………………
十、干部教师请假制度…………………………………………………… 54
前 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小学管理规程》,我校于1999年3月制定了《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1999年7月,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校章》又制定了《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在促进梨园镇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指导教师完成各项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旧的规章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2005年2月,我们根据“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科学、队伍过硬、设备先进、环境优美、质量优异、特色突出,努力创建一流的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需求的学习型学校”的办学目标,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必要的整理和修订,并充实了部分新的制度和内容,使学校规章更加完善、科学。
在这次制定《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规章制度》过程中,我们把所有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章程》进行了分类整理,以便于广大教职工学习和使用,提高规章制度的实用效果。望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和目标,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为梨园镇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制度建设是学校一项长期的工作,由于我们的工作水平、能力所限,在本次整理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问题和漏洞,望各级领导在检查指导工作中给与指正。望广大教职工在学习、使用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的修订和完善,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
2005年2月
目 录
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校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和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
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群芳小区东。
第三条 学校性质: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小学。
第四条 学校规模:辖区设一所中心小学,三所完全小学。
第五条 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六年。
第六条 办学思想: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努力构建充盈思想、情感、智慧的现代化学习型学校。
第七条 办学任务:与学前教育和初中阶段的教育相互衔接,在学前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教育活动,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初中阶段的教育奠定基础。
第八条 培养目标:
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小学校长是法人代表。负责管理辖区内各小学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普及小学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任务。
第十条 学校在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和通州区梨园镇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 办学特色:以美育人,育人臻美
第十二条 校训:严谨、求实、和谐、健美。
第十三条 校风:尊师爱生、务本求实,文明守纪,创新高效。
教风:尊重学生、科学创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
学风:尊敬师长、勤学善思、主动发展、学有特长。
第十四条 校歌:《茁壮为明天》
第十五条 校徽:是“梨园”二字的汉语拼音字头“L”“Y”象征梨园中心小学学生。
黄绿色调:象征着学生们的生机与活力。
葵花轮廓:喻示着全体师生红心向党。
红色背景:喻示着学校教育在党的领导下欣欣向荣。
蓝色线条:是春雨,喻示着园丁们对学生无私的爱。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党支部,接受中共通州区梨园镇党委和通州区教育工作委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党支部书记由通州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任命,党支部副书记由梨园镇党委任命,党支部委员由梨园镇党委任命。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带领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教职工的治思想工作,保障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十七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中心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中心校长由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任命;副校长由中心校长提名,报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审批;主任由中心校长提名,报请通州区梨园镇教委处审批,并报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备案。中心校所属的完全小学设立完全小学校长。完全小学校长由中心校长提名报通州区梨园镇教委审批。
第十九条 中心校长应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作用,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中心校长的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总结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审查主任工作计划和教研组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改、教科研活动,交流教育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文化进修学习,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审查各完全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做好教研组、教科研组织和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做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改,教科研活动,交流教育教学经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检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完全小学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在中心校的领导下,做好本校的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本完全小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中心校建立由中心校长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完全小学校长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实施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 中心小学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按教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进行换届选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是听取并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审议和通过中心校的重大决定和决策,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民主监督和评议学校干部的工作,对干部奖惩提出建议。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
第二十二条 中心校建立工会委员会,在通州区教育工会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通州区教育工会审批。工会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代理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中心校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在通州区梨园镇团委和中心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团支部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奋发向上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努力带好少先队组织。
第二十四条 中心校建立中国少年先锋队联合大队,以完全小学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大队,以教学班为单位建立少先队中队,并按照规定聘任中心校总辅导员、大队和中队辅导员。辅导员队伍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少先队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充分依靠少先队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少年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培养少年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工作人员名册、学生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并定期按时向主管部门上报。
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随时进行请示、报告。
第三章 教师和学生
第二十七条 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业务档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做为评优和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根据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职称评定。
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按国家规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文化业务进修学习,完成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教师进修学习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
第三十条 学校对于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有较大贡献的教师予以奖励和表彰。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师予以行政处分,必要时解除教师职务,情节严重的报送法律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
第三十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法律、法规的保护,并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学科、科技等竞赛中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犯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极少数错误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极大的学生,根据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
第四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时组织本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第三十四条 教学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班,教学班额以不超过45人为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入学后按班级建立入学登记表和学籍卡片。学生因户籍变动申请转出,由学校核实情况后,办理转出手续。学生因户籍变动申请转入,由学校核实情况,符合条件者,准其转入。非本市户口要求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可办理借读手续。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出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可准许其休学。休学三个月以上,复学时。学校根据其实际学历程度,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三十六条 教师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学习困难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不能以任何借口将学习后进生挤出学校造成辍学现象。对未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经发现,班主任、主管领导和校长要逐级做工作,主动与学生家长、村委会互相配合使其复学。
第三十七条 对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学籍管理的具体办法遵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八条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主要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中心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示范、教研中心和进修基地的三个作用。
第三十九条 学校按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十条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建立健全教育教学档案。建立完全小学和中心小学两级教研组和教科研组织,有计划地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创造科研成果。积极推广校内外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十一条 坚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校长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四十二条 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
第四十三条 坚持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四十四条 教学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第四十五条 学校校长、主任按制度深入课堂听课、指导教学,与教师共同研究教材,教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四十六条 学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不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区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必须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不接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任务。参加其它社会活动以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活动为原则。
第四十七条 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时间,五六年级每日在校教育教学时间最多不超过六小时,其它年级适当减少。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第四十八条 学校使用国家、市教材审定部门审定教材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实验教材。如需补充其它教材或乡土教材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除所规定的教材和学习资料以外,不统一组织购买和使用其它各类辅导资料,并对学生使用的学具等加以引导。
第四十九条 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建立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五十条 学校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区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及其它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坚持开好每年春季运动会。坚持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其它学科也要坚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重视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发挥隐性教育功能。结合学生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组织好一年一度的艺术节。
第五十一条 重视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好思想。要培养学生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充分发挥劳动基地的作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的指导,加强与少年宫、科技站等校外活动机构的联系,开展有益的教育活动,安排好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多方面兴趣爱好,发展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
第六章 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五十三条 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每学期至少进行2—3次对校舍的检查和维修,发现危房,立即停用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学校对侵占学校校舍、场地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 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率。
第五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免收学费,严格按北京市颁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五十六条 科学管理和使用经费,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决算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七章 卫生、保健和安全
第五十七条 认真执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环境和个人卫生。
第五十八条 设立专职教师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每周运用半小时,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教育,使学生了解常见病和—些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第五十九条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坏人破坏和捣乱,安排好教师值班、领导带班,确保学校正常秩序。
第六十条 对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和设备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第六十一条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和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的教育,培养学生自救、自护能力。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第八章 学校、社会与家庭
第六十二条 学校积极引导和组织师生走向社会,为梨园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并主动联合村民委员会、附近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第六十三条 成立家长委员会,在校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使其了解学校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成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1—2次课,帮助家长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通州区教育局委员会审批后施行。本次修订意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教师在校一日工作规范要求
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2、遵守作息时间,每天在预备之前到校,如有事离校外出,必须经领导批准,有事有病提前请假。
3、深钻教材,不断提高备课质量,提前做好课前的各项准备,无特殊情况,不准随便离开课堂或坐着讲课,按时下课不拖堂。
4、依据课表安排,空节课应用来进行备课、作业批改、业务学习或做班务工作。不得无故串办公室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办公室内保持相对安静。
5、努力做好学生的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6、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做操、校会、教师会等),教师都要按要求准时参加。
7、教师办公室、宿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履行值日职责,保持室内卫生。
8、午、晚放学按时静校,相关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路队的护送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梨园中心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管理措施
1、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德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在各项工作管理中、工作评查、工作总结中,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心理等素质的提高,在工作中做到管理育人。
2、重视课堂教学主渠道渗透德育,各科教学要深入挖掘教材的各种教育因素,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渗透德育,做到教书育人。
3、总务后勤人员要主动为教育服务好,在工作安排、学校环境、设施等方面,均应突出德育教育内容,加大教育氛围,主动做到服务育人。
4、学校领导要重视班主任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德育工作的法规和文件,指导班主任制定好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每学年开展一至二次的主题班会评优,召开一至二次的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加强和改进少先队工作,明确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开展少先队规范化评查,积极组织少先队活动,通过活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环保、法纪等方面的教育。
5、学校要将主题教育活动和德育实践活动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实践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采取多种教育途径和方式,做到时间、地点、内容、范围落实,主题突出,注重实效,做到活动育人。
6、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做到“三化一性”;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举办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文化特色的丰富多彩、感染力强的科技、艺术、体育等活动,创设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和有利于学生良好道德形成的氛围,做到环境育人。
7、加强和改进品德课教学工作,每学期搞好一项专题研究,教研活动次数不少于8次,积极探索品德课的教学规律,不断提高品德课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8、加强家长学校工作。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学校、家庭、社区形成合力的开放式德育模式。家长学校工作做到组织、内容、时间、人员、活动五落实。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上通报情况和家教知识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家长会,适时召开不同类型学生家长参加的小型家长会。班主任每学年对每个学生至少家访一次,提倡采用电话联系、家校联系卡等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家校联系。
9、学校每学期要做好德育工作的自我评估,每年末要全面总结德育工作状况并写出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除德育工作计划落实、主要德育工作开展情况、德育队伍建设等情况外,还要总结德育工作管理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梨园中心校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制度
1、班主任是一个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校领导要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择年富力强,素质较高,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教师担当班主任工作,并纳入教师工作量,建立一支有力的班主任队伍。
2、班主任教师,要认真学习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定期举办主题班会和班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实际的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制、心理健康、环保等方面的教育。
3、建立班主任工作汇报制度,各校要定期召开班主任各种汇报会,通过汇报起到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互相促进的作用,对班级临时出现的一些重要情况,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协商解决和处理的方法。
4、各完全小学和中心校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有计划的组织班主任学习德育法规文件,学习和交流经验。每学期班主任要制定好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各项活动安排,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每学期末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5、中心校和各完全小学每学期要开展主题班会的评优活动,通过活动,交流总结经验,互相促进。加强学生的管理工作,重视安全教育,课下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活动,有益于学生良好文明习惯的形成。
6、中心校每年开展一次评选优秀班主任活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优秀班主任,并从中推荐和选拔出区级优秀班主任的人选。中心校每年开展一至二次的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交流育人经验,表彰先进,总结班主任工作,并对取得优秀成绩的班主任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梨园中心校评选“三好生”“优秀班集体”制度
1、“三好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严格依照《北京市中小学德育法规》文件汇编(二)中有关意见执行。
2、“三好生”、“优秀班集体”每年评选一次。“三好生”比例为:四年级15%,五年级10%,六年级5%。“优秀班集体”评选比例为25%,分低中高年级。“三好生”荣誉要记入学生学籍卡和评价手册,“优秀班集体”荣誉记入学校光荣册。
3、每学年评选“三好生”和“优秀班集体”要逐层评选,评选工作透明度要高,要经过学生和教师的民主评议和推荐,评选结果逐层上报并存档备查,最后结果张榜公布。
4、对获得“三好生”荣誉的学生要颁发奖状,对荣获“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颁发奖状,以示表扬和鼓励。
5、向“三好生”家长发喜报,以示鼓励;对“三好生”中的突出事迹,学校积极宣传,对“优秀班集体”的经验及时推广。
梨园中心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1、学生每天按时到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鞠躬并有礼貌的向老师问好。
2、学生早晨到校后,自觉地在教室内自学或有组织的进行早晨体育锻炼,避免在教室内外随意走动、游荡或大声喧哗。
3、每节课上课铃声响过,学生要迅速走进教室,按照要求坐好,静候老师上课。
4、每节下课铃声响过,经任课教师宣布下课,学生方能走出教室,并迅速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如:喝水、上厕所、备齐学习用品等)。
5、课间十分钟,学生在教室内外休息,可做适当游戏,避免在教室内外追跑、打闹、大声喊叫或打架斗殴,不作危险性游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课下学生在教室内外走动穿行时,要安全礼让,主动为师长让路;自觉保护公共财物,保持学校墙壁干净,门窗、桌椅完好无损。
7、学生上课外活动课时,要在教室的组织和指导下进行,使用各项体育器材要征得组织教师同意的情况下方能使用,活动中听从教师的安排,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每天中午、下午学校静校铃声响过,所有班级的学生要全部离校(有特殊情况除外),不准无故在学校内逗留,离校后要迅速回家,自觉完成家庭作业。
9、学生要自觉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将给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给与纪律处分;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物质损失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照价赔偿;造成他人伤害的要包赔相应损失。
梨园中心校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1、学校要把指导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主动担当起指导家长的责任,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学校、家庭、社区形成合力的开放式德育模式。
2、家长学校工作做到组织、内容、时间、人员、活动五落实。定期开展各种活动,保证活动质量。
3、学校要定期改选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召开三至五次家长委员会,研究家长学校工作,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
4、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通报情况和家教知识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家长会,适时召开不同类型学生参加的小型家长会。家长会内容要准备充分,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5、班主任要重视和加强家访工作,每学年对每个学生至少家访一次,提倡采用电话联系、家校联系卡等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家校联系。
6、发挥《当代家庭教育报》的作用,组织家长读好用好《当代家庭教育报》,组织好每两个月一次的读报答卷活动。
7、学校要注意家长学校各种材料的积累,家长学校材料包括:计划、总结、活动记录、会议记录、音像资料、读报答卷、表彰名册等。
8、各完小要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次好家长,中心校每两年表彰一次好家长,并颁发奖状以示鼓励。对荣获好家长的典型事迹,学校要大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整体推进。
梨园中心校学生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学校对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科、科技、艺术等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者,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给以奖励和表彰。
奖励表彰的范围:
(1)品学兼优被评为“三好生”的学生;
(2)在各科学习中成绩优良的优秀生和进步生;
(3)在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的各种比赛中,取得名次为学校争夺荣誉的学生;
(4)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5)在校内外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受到当事人的特别表扬和感谢的学生;
2、以完全小学为单位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对取得以上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以表彰,对具有时代性或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要及时表彰,并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处分:
1、对学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损失的要通知家长,照价赔偿。
(1)违反《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和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认真学习,违反课堂秩序,影响集体学习的行为;
(3)对无故不完成作业和课堂练习的学生;
(4)对有骂人、打架行为的学生,造成经济损失或伤害事故的;
(5)对有不尊重教师无礼貌行为的
(6)在校内外无故损坏公物,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根据错误严重程度,分别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
错误特别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极大的学生;
在校内外打架斗殴,造成极坏影响的学生;
在校内外有偷摸行骗或欺侮同学抢劫财物等行为,造成极坏影响的;
在校内外不遵守纪律,造成重大事故和极坏影响的。
道德品质恶劣,造成极坏影响的;
3、对极少数错误严重,屡教不改,触犯国家法律的,经学校保送司法部门劳动教养。
4、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实事求是,并履行报批手续,经区教委审批,并通知学生家长和所在村队,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教育,教育促其改正,对已经改正错误的,要及时予以撤销处分,以有利于对学生的教育。
梨园中心校校园环境管理要求
1、各部门和各班级,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扫除整理,保证责任区的清洁、有序。
2、师生自觉做好花草树木的保护工作,无攀折现象发生,对于自然坏死的树木花草及时清除,适时补种,保持常绿常新。
3、由总务后勤人员组织力量,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水、除虫、整枝、管理和移栽等工作,全体师生要踊跃参加校园整理的公益劳动,保证花草树木茁壮成长。
4、橱窗、板报内容结合教育重点,定期更换(橱窗每学期更换两次,板报两周更换一次)设计合理,体现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突出教育性。
5、各教育景点无损坏现象,并充分利用其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展示内容要定期更换。
6、全体师生做好保护工作,人人有责,制止破坏校园环境的现象,向不良行为作斗争,无故破坏校园环境设施,要照价赔偿。
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梨园镇中心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要求
一、计划总结要求
1、学期初根据中心校总体工作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于开学第一周内传达给每一位干部教师。
2、学期中至少做一次教学工作阶段小结,并在教师会上汇报。
3、学期末做好学校教学工作全面总结。
4、每学年对全校课堂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写出评估报告。
二、听评课要求
1、每学期听课数量:校长不少于40节,副校长、主任、完小干部不少于60节,骨干教师不少于1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8节。
2、每次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及时做好随评和评课小结。每学期末将听课记录上交到中心校。
三、听课注意事项
①听课之前要有明确目的,准备充分。做到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了解上课教师的教学特点及听课班级学生情况等。
②听课态度要端正。进入课堂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做到认真听、仔细看、重点记、多思考,不要做干扰学生学习和老师讲课的事情。
③听课记录要详略得当。把注意力放到听和思考上,做到记录有重点,讲课中符合教学规律的好做法或存在问题,可详细记载并加批注。
④评课小结要经过慎重思考,牢记听课目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不足和改进意见。
四、常规检查要求
1、每学期检查或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各3—4次。
2、每学期检查或抽查其他材料(如教学札记等)2—3次。
3、每次检查或抽查都应做到“五有”:有目的、有重点、有记录、有小结、有反馈。
五、组织教学活动要求
1、干部要经常参加教研组活动。校长不少于4次,主任不少于6次。
2、每学期干部要为本校教师进行教学讲座1—2次。
3、每学期组织教学竞赛或展示活动1—2次。
4、每学期组织学生各种学科竞赛或展示活动1—2次。
5、每学期按学科组织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会。
六、教学质量监控要求
1、把好单元质量关,保证每学期每年级至少抽测2次(学科年级自定,形式不限)
2、期中、期末做好学校教学质量分析,并向教师反馈。
3、关注薄弱学科、薄弱班级、薄弱教师的教学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稳定。
梨园镇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要求
一、教学计划制定与教学总结的规范要求
(一)教学计划的规范要求: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教学计划。
1、要把握计划制定的全方位思想:
①班级学生基本情况分析(优劣兼顾,能力、知识、情感兼顾,全面准确)。
②所任学科教材分析(以单元列重点、难点)。
③教学目的要求具体明确(必须兼顾思想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等几个方面)。
④列出学期教改研究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及本学期达到的主要指标。
⑤结合情况分析和目标列出完成教学任务的具体措施,体现可操作性
⑥按周次列出教学进度。
2、把握计划制定的科学依据:
①认真学习所任学科课程标准,全面透彻领会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内容、体系及要求,按课标要求进行教学,保证学生牢固掌握课标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课标中所要求的水准。
②认真学习研究所任学科教材,在制定计划前,要通读全册教材,明确本册教材各单元的要求,单元间的内在联系,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及在小学阶段所处的位置。
③认真了解学生,通过观察、谈话、问卷、家访等形式,多渠道了解学生的思想和知识方面的基础、兴趣、爱好、智力、能力、习惯、学习方法等情况。
④认真领会和思考各级领导的要求和所交给的任务。
⑤把握计划制定的时间,按时、准确及时完成。
(二)教学总结要求:每学期末围绕研究专题写一专题总结,内容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切忌抄袭或网上下载。
二、教师备课规范要求
(一)做好备课前的准备工作:
1、要认真学习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三件”,认真思考,理解课程标准和“三件”的有关要求。
2、要认真学习和钻研所任学科的教材,认真思考,理解各单元的基本内容和单元间的内在联系,达到熟练掌握,运用自如。
3、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主体的诸方面,如学习基础、学习方法、学习兴趣、学生的优劣差异等。
4、要认真思考,科学选择教学方法。教学方法要适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助于学生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均得到发展。
(二)要认真科学地书写教案。
l、学期初首先进行全册备课。
2、按单元和课时备课。
3、要备出压周课。
(三)课时教案书写的具体要求:
1、写清课题、课时、课型。(课型包括:新授课、练习课、复习课、精读课、阅读课、习作课等)
2、教学目标具体、明确,体现三维目标。
3、教学重难点确定要准,表述要明。
4、教学材料主要指教学辅助材料。课前要精心准备,符合学生年龄特点,讲究实效。
5、教学过程:
①教学环节设置要合理,清晰,不笼统。
②教学意图要与教学步骤紧密结合。
③教师活动要写清导语、过渡语、小结语、设问,重难点内容的点拨思路的设想。
④学生活动除基本做法(发言、读书、做练习等)外,更要写出预想的学生活动。如问题答案、质疑结果、思维角度、多种算法等。
⑤板书设计要合理、美观,体现教学思路,突出教学重难点和学生年龄特点。
⑥课后札记要及时、有针对性。
三、教师上课要求
1、上课前要重温教材,做好复备。做到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和目的要求,以及本节课教案的安排,达到运用自如。准备好所需教学辅助材料(如自制教具、小黑板书写、多媒体课件等)。
2、上课提前2—3分钟进教室,检查学生学具,为上好课做好一切物质准备。
3、课上教师要灵活运用教案,指导本节课全过程,围绕教学目的要求,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或已有知识组织科学、有效、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完成教学任务。
4、教师讲课要贯彻“精讲善练、主动发展”的原则,精讲要着眼于两个方面:第一抓本节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并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第二抓讲授程序要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讲的准确无误,明白透彻,力戒繁琐和重复。善练要在精讲的基础上,进行密度适当、形式多样的练习,最终使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等方面有所发展。“主动发展”指教学中能让学生做的教师一定不要包办代替,并努力为学生创设探究与参与的情境,努力做到课上学生活动时间占一半以上。
5、教师上课的教态要和蔼、自然、情绪要饱满,授课语言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讲话的速度和语调要适当,语言清晰,准确、生动、简洁、通俗易懂,力求规范,语言要有真实感,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6、授课教师要做到精心设计板书,板书要简明扼要,反映出教学基本内容,(如讲授提纲、基本概念、重要结论等)或教学重难点,辅助板书可根据需要临时写在黑板两侧,板书要条理清楚,字迹工整,突出重点,力求美观,符合学生年龄和学科特点。
7、教师要善于处理课堂教学中偶发事件的,要善于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恰如其分地引导和处理,以保证本节课顺利进行为主,把其对课堂教学的影响降到最低点,不要与学生赌气,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如听讲、读书、写字、坐姿、发言、思维等方面。
四、教师布置及批阅作业的要求
(一)作业内容要求:
1、根据年级不同保证作业量适度,语文及科任每课书一次作业,数学每节课一次作业,二至六年级作文每单元一次作文或写话。
2、讲究作业形式,每次作业力求做到知识与能力并重。
(二)教师批改作业要求
1、按时批改,语文及科任每课书批改一次,数学每节课批改一次,二至六年级作文每单元批改一次,日记或周记一周一批。
2、认真批改,将误批现象减少到最低。
3、正确使用批改符号,对画“√”,错画“\”,批改后注明批阅日期和等级(优、良、及格、不及格),需要时写出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简短评语。
4、及时进行复批复改,提倡延迟性评价。
5、作文更要正确使用作文批改符号。每次1/2重点批改。 (兼顾好、中、差)其余可以略批。轮流交替。重点批改要有眉批,每本作文都要有体现学生作文特点的评语及等级评定。(规范书写)
(三)用本及要求:
l、使用本册:
语文:一二年级使用生字本、田格本;三至六年级使用大练习、抄书本(练习钢笔字)、作文本。
数学:一二年级使用小练习;三至六年级使用大练习。
科任:统一使用小练习。
2、使用要求:
语文大练习左右各留出1厘米空白,写清课题、题号及题目要求(题号写在左侧空白处),每道大题间要空行。抄书本每周练习不少于3页钢笔字。作文按单元书写要求书写,一二年级用抄书本,三至六年级用大作文本。
数学作业本中间对折,每节课的作业第一行写清日期;第二行写清页码、题号;第三行开始作业(每道大题要写清题号及题目要求,题与题之间要留有空行)
科任要写清课题、题号及题目要求,题与题、课与课要有空行。
3、一二三年级用铅笔,四至六年级用钢笔或圆珠笔。三年级开始练习用钢笔。
4、具体书写格式任课教师本着本册整洁、美观、大方,便于批改的的宗旨进行统一要求。
梨园镇中心小学教研组活动有关要求
一、教研组长职责
1、开学初围绕中心校教学计划制定出符合本组实际的教研组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教师按时活动,做好记录,学期末做好教研组工作专题总结。
2、坚持并按时参加市区级相应年级、学科的教研或培训活动,做好详细记录,及时组织本组教师传达有关精神或进行二级培训。
3、协调本组教师间的关系,配合学校开展好各种教学活动。
4、在教研活动中以身作则,协助学校培养青年教师。
二、教研组活动制度
1、每两周至少活动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90分钟,镇中心教研组每学期活动不少于8次;校级教研组每学期活动不少于10次。
2、组织教师学习学科课程标准、教学《三件》及先进的教育理论和先进经验。
3、组织教师认真备课,在个人钻研备课的基础上组织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2次(集体备课要有计划,有主要发言人,有集体讨论记录)。
4、组织互相听课,组织研究课、说课、专题讨论等活动,每学期教研课不少于2节;参与讲课人数不少于教研组人数的50% ,达到一次备课多人实践;每学期专题研讨活动至少一次。
5、定期进行教学质量交流,做好单元、学期、学年复习交流工作,组织好监测和考试阅卷工作。
6、教师要按时参加教研组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活动中态度认真,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情。
梨园中心校先进教研组评选条件
1、学习气氛浓,教研风气正,充分调动每位教师的教研积极性,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教研活动发言踊跃。
2、教研活动计划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行性强。
3、能够按计划开展活动,活动重点突出,内容具体,注重实效。每学期活动在8次以上,每次活动不少于90分钟,每次活动有详细记录。
4、教研组活动出勤率达90%以上,教研组长参加(或要求全员参与的)区级教研活动的出勤率达100%,并能及时向教研组成员反馈教研信息。
5、教研活动效率高,效果好,每学期有反映本组成绩的教研展示活动(请中心校干部参加),在中心校或区级检测中取得优良成绩。
6、学期末组长写出重点突出,有一定教研水平的教研组工作专题总结。
7、教研组整体工作得到区、中心校及各校领导的好评。
8、整体改革意识强,有集体教改项目,教师有个人教改专题,在区级以上各类论文评比中有获奖者,或在各类业务刊物中有发表文章的。
9、承担一节区级以上研究课或在中心校以上各类评优中有获奖者。
注:8、9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梨园镇中心小学电教工作有关制度
一、电教组职责
1、推广普及电化教育,将使用电化教育手段作为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加强对教师的电教技能,业务培训。
2、深入课堂,了解电化教学情况,组织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研究,配合市电教馆,区电教部,开展评优秀课、优秀教材、优秀论文、及开展课堂电化教学观摩研讨括动。
3、面向全体教师做好现代信息技术使用培训工作,电教服务工作,电教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电教研究指导工作等。积极主动征求领导和教师的意见,不断改进电教工作。
4、开展电化教研组的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效果。
5、能够根据教学需要,收集、整理、编制、管理、推广使用电教教材和电教资料。
二、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1、对设备要经常认真地做好清洁工作,每台设备应备有防护罩,用以防尘、防晒、防潮。
2、经常检查和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零部件松动或异声、异样应及时检修。
3、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主管领导,送交技术部门进行检修,切不可继续工作,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4、贵重设备损坏后,应送技术部门或维修部门检修,切不可私自拆卸。
5、严格履行各种设备借用手续,借用人要妥善使用保管设备,若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现象要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三、电教资料的管理使用制度
l、要注意收集上级电教部门下发的各种电教教材或电教资料,购置出版单位发行的各种电教教材和电教资料,以及教师自行编制的补充性电教教材。
2、对于收集到的电教资料,要及时登记整理,便于教师借用。
3、资料室要做到清洁、卫生、远离磁场,要经常通风换气,防止空气潮湿。
4、做好各种电教资料的借用与注销工作。
少先队工作制度
梨园镇中心小学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 试 行 )
第一章 辅导员配备、选拔、聘任
第一条,辅导员的配备:
(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少先队组织设总辅导员1名,可由中心小学辅导员兼任,负责全镇各完小少先队各项事务。
(二)全镇各完全小学设少先队大队。学校设兼职大队辅导员1名。
(三)学校各班级设少先队中队,设中队辅导员1名(兼职)。
第二条,辅导员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少年儿童,熟悉少年儿童工作,愿意献身红领巾事业。
(三)总(大)队辅导员具有中等师范(或相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
(四)总(大)队辅导员上岗前要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北京市少先队辅导员上岗资格证书》。
第三条,辅导员的选拔:
辅导员原则上要从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中选聘,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第四条,辅导员的聘任:
学校少先队总(大)辅导员的聘任由学校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决定,并报上级少工委备案。学校聘任、调整总(大)队辅导员,事先要与上级少工委协商,由上级少工委统一聘任。中队辅导员由学校大队部聘任,聘任时颁发聘书。
第二章 辅导员的职责及工作任务
第五条,大队辅导员的职责:
(一)大队辅导员在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兴趣爱好,设计和组织少先队的活动,用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把他们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大队辅导员每学期初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社会宣传报导少先队活动,及文艺、科技、体育、卫生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大队辅导员有责任检查、指导中队辅导员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了解活动信息,要深入各中队参加队的活动,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四)大队辅导员要做队员的知心朋友,在少年儿童中,经常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心理情绪,特长爱好,需要追求,不断改善少先队工作。
(五)大队辅导员有责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队员学习、生活实际办好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积极引导队员改善和丰富课余生活;负责活动课程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六)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个案积累。
(七)每学年初召开少代会进行大队改选。大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让队员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大队辅导员要定期指导队干部制定计划、组织活动、发展队员、奖励处分等。大队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遇重大节日应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
(八)大队辅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含班、队会);负责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含国旗下讲话安排);抓好升旗手训练工作,使其成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
(九)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接受校长委派的临时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第六条,辅导员的工作任务:
(一)指导大(中)队委员会或小队制定并落实各项少先队工作计划,开展活动和工作。
(二)培养少先队集体、少先队干部和积极分子,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健康,发展他们的兴趣与特长。
(三)了解掌握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团组织和学校行政反映。
(四)妥善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主动向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争取广泛的支持和帮助。
(五)大队辅导员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工作,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各级总辅导员按照上级团委和少工委的安排,在学校团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中心校少先队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下级少先队组织和辅导员开展工作。
第三章 辅导员应享受的待遇
第七条,学校少先队总辅导员待遇:
少先队总辅导员享受学校教导主任待遇,参加学校校务会议。如第一年被聘为少先队总辅导员,则作为代理辅导员,代理期为一年,代理期间,不享受教导主任相同待遇,但可以享受岗位津贴。代理期满,续聘为少先队总辅导员的,可享受教导主任同等待遇,如代理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则不续聘,岗位津贴自然取消。
第八条,总(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
总(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从事少先队工作时间至少要占工作量的三分之二(相当于所在单位或学校平均工作量或课时数的三分之二);学校规模较小的,少先队工作时间可适当减少。如辅导员兼课较多,超过部分按照超工作量对待。
第四章 辅导员的考核
第九条,考核的原则:
辅导员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报上级少工委备案。
第十条,考核的内容:
考核的内容按照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
第十一条,考核的实施:
学校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大)中队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总(大)队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辅导员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和学校在教师聘任、评选先进时,辅导员的少先队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主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
第五章 表彰与奖励
第十三条,表彰的对象:
经正式聘请,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总(大、中)队辅导员。
第十四条,表彰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诚实正直,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认真做好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努力钻研少先队业务,具有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在少先队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意识,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有理论研究成果。其中,推荐为市“优秀辅导员”至少要有一篇少先队工作理论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表彰。
(五)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评为优秀。
(六)申报上级表彰的优秀辅导员必须为同级优秀辅导员。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表彰。
第十五条,表彰的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从学校开始,自下而上,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联合推荐候选人;上级少工委组织考察审核;表彰单位审查批准,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
第十六条,单项表彰:
少先队单项工作和活动获上级表彰者,学校要给予辅导员一定的奖励。
第六章 辅导员的培训
第十七条,培训的原则及形式:
辅导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培训的方式采取理论知识教育和参观考察、实地观摩相结合,重在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分为上岗前的资格培训,在岗期间的业务轮训和更新知识的专项培训等。
第十八条,辅导员上岗培训:
辅导员上岗培训由北京市少工委每年统一组织,并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北京市少工委验印的《北京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培训费用:
辅导员业务培训经费应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承担。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管理与监督
学校团组织负责少先队辅导员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团组织要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梨园镇中心小学少先大队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梨园中心校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评价方案
一、组织建设(15分)
1、组织机构健全,大、中、小队组织健全,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校级少代会。
2、队前教育工作完善,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坚持全体儿童入队原则。
3、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中队辅导员聘任落实,建立和坚持辅导员学习、例会制度,建立中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评,培养、宣传、表彰典型。
4、注重小干部队伍建设,各小干部民主选举产生,有培训、轮换、持证上岗制度、小干部分工、职责明确。
5、队员管理规范,建立奖励、处分制度,队籍表管理规范。
二、队伍建设(25分)
1、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队室的教育功能,布局合理,利用率高;创造条件扩大教育阵地(创设红领巾区、红领巾走廊);重视广播台、电视台建设,定期播出,效果好;红领巾板报、自办报普及率高,质量好。
2、大、中、小队家务建设:家务内容丰富,管理有制度,有记录;雏鹰争章手册管理有序,激励作用强。
3、少先队礼仪教育:有鼓号队,坚持训练,经常使用;队会仪式完整,程序正确,动作规范;队员佩戴符号;坚持少先队先锋制度和队日插旗制度,有记录坚持升旗制度,仪式庄重。
4、档案管理工作:上级文件、来文、表彰登记表按规定存档;活动档案齐全,规格统一,分类清楚,每学年整理一次,装订成册(主要检查近三年的档案)。
三、主题教育活动(25分)
1、根据《少先队教育纲要》和上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挥组织教育优势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热爱家乡教育效果好;符合少年儿童年龄特点针对性强,有计划,有总结;活动生动活泼,有创新,符合时代特点。
2、少先队教育社会化,因地制宜建立教育基地,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效果;调动志愿辅导员积极性,作用发挥好;挖掘教育资源,拓宽教育渠道,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
3、典型培养:注重培养中、小队集体典型,宣传典型;培养、宣传少先队员各方面典型,促进全体队员的发展。
四、理论研究(7分)
1、建立辅导员理论研究制度:学习、研究理论有制度、有计划、有专题,有记录;大队辅导员坚持听课,又安排、有记录。
2、大队有研究专题:每年有研究专题,有计划、有安排、有成果。
3、注重理论学习,有学习笔记;坚持撰写论文获调研报告,积极参与各种理论研究活动。
五、大队辅导员的自身建设(5分)
1、有强烈的政治进取心,热爱少先队工作,深得少先队员信任和尊重;工作认真,具有创造性,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探讨与实践素质教育。
2、专业知识:学习少先队工作理论、掌握少先队工作方法、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掌握少先队教育纲要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3、工作能力:具有少先队组织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具有协调、交往、应变、分析、决断、创造、研究等能力。
4、工作实绩:主动接受和坚强对学校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定期向学校汇报、请示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展开少先队教育工作和活动,促进学校素质教育。
六、特色工作(8分)
1、创造条件形成本校少先队工作特色:创设有特色的教育活动,效果好,形成少先队工作特色,促进少先队员全面素质提高。
七、学校对少先队工作的管理(15分)
1、有一名主要领导(书记、校长)主管,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
2、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
3、少先队活动时间排入课表,专时专用。
4、少先队活动经费专款专用。
5、按规定选聘、使用、管理、表彰辅导员,辅导员参加学校行政会。
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梨园中心校物品保管制度
1、根据教育教学及校舍的维修需要及时购进所需物品,并及时 登记入帐。
2、教学所需物品一般统一发放,如:学期初教师备课所用的圆珠笔、笔芯等。管理人员做好记录,教师领取时要签字、登记。
3、教学所需电器用品,使用人员到保管室借用登记并负责该物品的保管,对无故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期末将该物品还回保管室。
4、班主任及专用教室的老师对室内物品负责保管使用,发现有损坏及丢失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学校。
5、教师领取所有物品都应登记、签字并注明使用途径。
梨园中心校总务后勤人员职责
1、总务主任要组织后勤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负责财务财产管理,采购各项物资,负责学校校舍线路等设施的检查维修上报,校园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主管会计要协助校长编制本单位财务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记帐报帐,及时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要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及时反映执行财务开支计划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和余亏情况。
3、出纳员要统一管理学校行政经费、社会资助等全部现金收付支票和财务章,严格执行党校规定的支付现金报销手续。坚持主管校长审批制度,无主管校长签字的单据有权拒付,领用支票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及时做好工资、酬金的发放工作,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及时清理,核对库有现金,做到帐款相等。
4、门卫值班人员等要按时到岗,严格执行学校规定,按时开关大门,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问清来因,并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核实后方可入内,谢绝推销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无论白天夜间进行巡回检查,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5、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及相关规定,开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不抢行、确保行车安全,遇有紧急情况时,确保车辆能安全、快速到达现场。
体育卫生工作制度
梨园中心校体育工作制度
1、学校体育工作由主管体育工作的领导负责,体育教师做好具体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负责、注意安全、讲求科学,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体育教师要认真学习《体育健康标准》,钻研教材,按《体育健康标准》和教材要求,上好体育课,课前要认真制定计划、备好课,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课上加强指导和训练,培养良好习惯。课后做好小结,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3、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工作,体育教研组要保证活动时间,积极开展活动,体育教研组的基本任务是学习研究《体育健康标准》和教材,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开展体育科学研究,认真组织研究课、观摩课、评优课等活动,交流体育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4、在体育教师领导和指导下,努力上好两操,课间操(早操)要全员参加,队伍整齐,做操认真,姿式正确并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做操质量,达到要领要求。在体育教师和健康教师的指导下,做好眼保操,眼保操由体育教师和健康教师负责组织教练,课上由当节任课教师组织实施,要不断通过检查纠正姿式,提高学生眼保操的质量。
5、积极开展课间操(早操)观摩、检查、评比活动,中心校领导深入各校检查做操质量,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课间操检查评比和观摩活动,以便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做操质量。
6、积极发展本校体育传统项目,建立各种形式的运动队,各校均需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和传统,建立两支以上体育运动队,保证有组织,在教师的指导下,定时开展活动,中心校每学年均要组织足球、乒乓球、等比赛和长跑等单项比赛活动,并积极开展群众性,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活动(如跳绳、踢毽子、象棋等)。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7、开好运动会,中心校每年春季召开健康杯运动会,各校均要开展运动会和各种形式的选拔赛,选拔运动员参赛,检阅全中心校体育队伍和体育工作成果。推动体育工作的开展。
8、积极组织好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除开展正常体育活动之外学校和各班均要积极开展好课外体育锻炼,组织好学生的晨炼,经常开展以班或完小为单位的各种小型多样的比赛,课外体育活动,要适合儿童的年龄特点。
9、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外体育活动,课外活动列入课表,除体育课之外,每班安排2节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平均每天达到一小时,课外活动要在体育教师安排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要保证活动时间和质量。
lO、加强体育设备和体育器材的保管工作,体育教师对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要经常检查,发现破损要及时进行修理,破损严重的要及时报学校组织修理和更换,确保体育课安全,体育器材室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合理有序、使用方便。
ll、积极开展学生健康标准的锻炼与测试工作,体育课的及格率要保证在95%以上,健康标准达标率努力达到100%。
梨园中心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中心校和各完小必须重视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设专人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2、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学校教室、环境、以及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建立卫生评比检查制度,评比检查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定期公布检查结果,表扬先进。
3、各校均要建立小药箱,有条件的建立卫生室,备有一些常用药品,保证师生的小伤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发现学生有伤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去医院检查和医治。
4、开齐健康教育课,保证每周0.5课时,并纳入课表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考核。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周至少用一个晨检时间,由卫生保健教师讲解卫生防病知识。
5、积极做好预防近视,保护眼睛的教育活动,任课教师负责纠正学生写字与读书姿式,班主任教师负责定期进行坐位调换。卫生教师和各班班主任做好学生近视情况的检查,运用视力表检查学生视力发展状况,遇到新发近视,及时指导学生进行治疗和校正,控制近视新发率在3%以下。
6,积极开展爱护牙齿,预防蛀牙的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刷牙习惯,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牙刷,掌握正确刷牙方法。
7、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养成不吃零食的好习惯。学校要保证学生饮水,学校热水器要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清理,满足学生喝开水,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8、教育学生经常洗澡、剪指甲,衣服要常洗常晒,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9、积极组织学生做好体检工作,以班为单位建立学生健康卡片,认真组织学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防疫注射。
10、学校要把卫生保健工作纳入经常化,中心校每次工作检查,均要检查卫生保健工作,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检查评比,鼓励先进。
11、做好健康促进校工作,为师生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班主任安全职责
1、重视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计划中体现充分,做到有内容、有措施。
2、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向家长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要求及内容,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板报、班会、晨会等渠道向学生大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用电、防溺水、防坏人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认真做好预防传染病工作。随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
5、积极开展“安全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教给学生一定的自救、自护方法。并进行相应的逃生训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6、做好问题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家访、联系卡等方式做好家长的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及时配合学校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7、经常与坐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调查所坐车辆的状况,确保所坐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严格禁止学生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8、每天做好学生上学状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向学校相关领导汇报未到校学生的原因和情况,并做好记录。
门卫人员安全职责
1、按时到岗,时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按时关、锁、开大门。